职责:
●参与重大项目的合同或标书的评审;
●编制新增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;
●参与新接管项目的验收工作;
●组织本部门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;
●自我监督与质量体系有关的程序操作,发现不合格时,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及适当的预防措施;
●制定各专项规章制度,对本部门员工工作业绩予以评审;
●负责所属项目的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,并对部门员工进行业务指导; ●检查监督各项业务计划(年度、季度、月度等)的实施情况并向上级报告; ●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络,了解行业**规定;
●推广新的有效的管理方法,并总结分析,提出合理的建议。 基本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司和本公司经营方针、政策;制订分公司相关专业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;确定本部门年度工作总体计划和实施细则;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,督促、指导、考评部内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,保证部内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;指导县(市)局相关专业的工作。
物业主管工作职责 :
1、实施对委托管理物业的验收和接管;
2、根据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》组织提供各项综合服务以及各项专项服务; 3、组织实施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规范,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4、组织员工完成岗位职责,合理调配人力资源,完成对员工的各项考核。 5、组织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规范和措施;
6、对物业管理服务分供方的工作进行监控、检查和评价;
7、组织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;
8、处理和记录客户的投诉;
9、组织开展顾客意见征询和调查活动;
10、对托管物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时的对外联络工作;
11、实施相关文件和资料及质量记录的管理;
12、组织相关标识的实施及管理;
13、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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